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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變更是否需要股東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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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稱變更是否需要股東同意?
律師解析:1、變更企業名稱,是否需要股東會決議,那要看公司章程的規定,如果章程規定,董事會有決定變更名稱的的權利,那麼就無需股東會決議。如沒有相應的條款,那麼股東會是可以作出決議變更的。
2、變更企業名稱,不一定非得需要股東會決議。但股東會決議一定可以變更企業名稱。
公司名稱變更流程如下:
一、工商變更
變更公司名稱,首先需要做工商變更,需重新核名,提交變更申請;
二、換取新的營業執照
公司的營業執照上有體現公司名稱,所以在工商變更申請通過之後,要攜帶原來的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換取新的營業執照;
三、重新刻章
工商變更完成後,要攜帶新的營業執照到刻章點重新刻制所有備案過的印章,例如公章、財務章、發票章、合同章等,且原來的印章都需要在規定時限內繳銷;
四、銀行變更
如果公司有開對公賬戶,公司名稱變更後,銀行的開戶許可證跟機構信用程式碼證也要做相應的變更。需攜帶新的營業執照和新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私章前往開戶銀行變更開戶許可證、機構信用程式碼證,以及所有印鑑;
五、商標證書變更
註冊商標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所以,如果有申請商標,變更了公司名稱後,要做商標證書的變更;
六、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稱的檔案或證書變更
比如:社保登記證、專利證、著作權證、公司對外簽訂的長期合同、公司的許可證、公司的資質證書(如高新證書)等等,如果公司有上述證件,也要做相應的變更。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髮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