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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已經變更還執行原法人嗎?

公司變更 閱讀(1.45W)
法人已經變更還執行原法人嗎?
律師解析:法人變更還執行原法人,如果是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後出的問題,與原法定代表人履職行為沒有因果關係的,以變更之日起,原法定代表人對以前簽發的公司檔案負責,現法定代表人對公司以後的負責。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如下:
1、民事責任
(1)損失賠償責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過失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而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就該損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張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所獲取的收入歸入公司。
2、行政責任
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經營、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對其進行罰款,同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無過錯的除外。
3、刑事責任
對於公司的犯罪行為,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並不因此而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考慮到多數情況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員的意志而實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時不僅僅會處罰公司,很多情況下還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即兩罰制。在兩罰制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通常會被理解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五條
設立人為設立法人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後果由設立人承受,設立人為二人以上的,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
設立人為設立法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第三人有權選擇請求法人或者設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