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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倒閉了分公司怎麼辦

公司變更 閱讀(2.18W)

總公司倒閉若有債務的話,對企業法人的債務可以裁定由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負責償還。總公司登出,分公司也要登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公司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申請登出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登出登記申請書和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登出登記後,應當收繳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總公司倒閉了分公司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