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公司變更>

公司分立程式包括哪些

公司變更 閱讀(1.81W)

公司分立既涉及到內部利益,又必須要在外部通過批准。所以,公司分立程式中當然包括了公司股東的同意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除此之外公司分立程式還包括哪些方面呢?為了幫助大家正確瞭解到相關知識,小編將在下文中介紹相關內容。

公司分立程式包括哪些

1、公司董事會擬定公司分立方案

此與公司合併類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應當對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後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問題作出安排外,特別應妥善處理財產及債務分割問題。

2、公司股東會關於分立方案的決議

公司分立屬於《公司法》上所稱重大事項,應當由股東會以特別會議決議方式決定。股東會決議通過方案時,特別要通過公司債務的分擔協議,即由未來兩家或多家公司分擔原公司債務的協議。為了保證分立方案的順利執行,應當同時授權董事會具體實施分立方案。該授權包括向國家主管機關提出分立申請、編制其他相關檔案等事項。

3、董事會編制公司財務及財產檔案

根據《公司法》第176條的規定,公司分立時應當進行財產分割。為妥善處理財產分割,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經股東會授權後,應當由董事會負責實施。

4、政府主管機關的批准

此與公司合併須經政府主管機關批准的規則在本質上相同,即公司分立應以政府批准為前提。

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同

5、履行債權人保護程式

根據《公司法》第176條規定,債權人保護程式主要涉及分立通知及公告及程式:在分立決議做出後的10日內,將分立決議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以上就是公司分立程式的全部內容,通過小編的解析大家應該已經充分掌握了公司分立過程中需要哪些程式了吧。我國公司分立形式有兩種,存續分立和解散分立,對於這兩種分立方式的程式其實大致都是一樣的。本文由本站編輯為您整理收集,感謝您的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