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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變更註冊地期間能否開票 | 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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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變更註冊地期間能否開票

公司變更註冊地期間能否開票,有哪些規定?

單位地址變更時,是不能開發票的;地址變更涉及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變更,在原主管稅務局購買的發票剩餘的應交回繳銷,辦理遷移到新的主管稅務局,重新購買發票。至於開票系統中的地址,可憑稅務機關開具的證明,由服務公司做修改。

個體普通發票申請很簡單,持身份證,稅務登記證、公章和發票章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請,一般填表做文書登記到核發購領本正常的五天內就完成了,有了購領本就有領購資格了,如果是網路版普通發票而未上網上申報還需要帶U盤。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三條 規定: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二十四條 規定: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並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製的機外發票,開具後的存根聯應當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

第二十六條 規定:發票限於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

第二十八條 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定發票登記簿,並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第二十九條 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髮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公司變更註冊地期間能否開票,由上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對於在公司變更註冊地期間能否開發票,答案當然是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