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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變更流程是怎麼樣的?

公司變更 閱讀(1.84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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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變更流程是怎麼樣的?

在企業的生命週期中,企業不斷髮展,發生公司名稱變更、公司經營範圍變更、註冊資本增減等情況就會出現。這時,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就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工商變更,那麼,工商變更流程具體是怎麼樣的呢?下面就讓小編帶領大家一起來了解下。

一、審查

1、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記申請後,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

2、申請材料齊全是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依照企業登記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公佈的要求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3、申請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請材料符合法定時限、記載事項符合法定要求、文書格式符合規範。

二、受理

工商行政管理局經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審查,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1、申請檔案、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請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檔案、材料的,決定予以受理;

2、申請檔案、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申請檔案、材料需要核實的,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以及時間;

3、申請檔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予以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註明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檔案、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決定予以受理;

4、申請檔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時,將申請檔案、材料退回申請人;屬於5日內告知的,收取申請檔案、材料並出具收到申請檔案、材料的憑據,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檔案、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5、不屬於企業登記範疇或者不屬於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管轄範圍的,即時決定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6、工商行政管理局對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自收到申請檔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三、決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決定受理的登記申請,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1、對申請人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的,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2、對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予以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3、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內容一致並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檔案、材料原件;申請人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請檔案、材料原件的,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申請檔案、材料原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登記的決定;

4、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申請檔案、材料原件,或者申請檔案、材料原件與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受理的申請檔案、材料不一致的,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5、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對申請檔案、材料核實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6、除當場作出准予登記決定的外,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並註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7、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准予變更登記的,出具《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營業執照;作出不予登記決定的,出具《登記駁回通知書》,註明不予登記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以上就是關於工商變更流程是怎麼樣的?的具體解答了。文章告訴我們工商變更登記需要經過審查,受理,決定這三個基本流程。受理後如果發現材料不全必須要在5日內補齊,符合要求後,是要在管理局當場進行申請的,可以當場作出准予登記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