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工商稅務>

虧損企業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工商稅務 閱讀(2.81W)

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如果外資企業享受定期減免稅收優惠是從獲利年度開始計算的,其開始獲利的年度,是指企業開始生產經營後,第一個獲得利潤的納稅年度。
企業開辦初期有虧損的,可以依照稅法規定逐年結轉彌補,以彌補後有利潤的納稅年度為開始獲利年度。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虧損企業要交企業所得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