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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稅員名下有非正常戶怎麼處理

工商稅務 閱讀(1.97W)

稅務登記證件未被宣佈失效的,納稅人應當填寫《解除非正常戶申請審批表》,經主管稅務機關稽核批准後轉入正常戶管理。
《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出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稅務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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