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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夥人出資比例

合夥聯營律師解答 閱讀(1.77W)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普通合夥人出資比例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普通合夥企業出資最多的合夥人有權修改合夥協議嗎?

  無權修改合夥協議。  普通合夥,也是我國有關法律中的“合夥”概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夥人組成,各合夥人以自己個人的財產對合夥組織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的基本法律特徵:一是依協議自願成立;二是共同出資、共享利潤;三是合夥經營,即全體合夥人共同經營;四是合夥人以其個人財產對合夥組織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根據合夥的定義以及基本特徵,可知普通合夥人都享有對合夥事務的管理權,不會因為出資的多少而會有差別、權利大小的區別。對於合夥事務有全部的合夥人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