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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合夥做生意合同

合夥聯營律師解答 閱讀(9.92K)
朋友合夥做生意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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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做生意合同協議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只要所做的生意不違法、雙方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並由雙方自願簽署,再由雙方簽名確認後,所籤的協議書即合法,受到法律保護。  另外,在一般情況下,合夥協議主要應該包括以下的內容:  1、雙方合夥的具體事務。  2、雙方的出資比例、盈利或虧損分配比例或方式。  3、合夥事務中責任或職責的分配。  4、退夥或轉讓事務的處理。  5、違約責任的約定。  6、合夥期限及合夥解散時財產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