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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生意沒合同算詐騙嗎

合夥聯營律師解答 閱讀(7.54K)
合夥生意沒合同算詐騙嗎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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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生意沒有合同算詐騙嗎

  合夥做生意如果成立合夥企業的一般是需要簽訂合同的,但沒有簽訂合同並不一定是詐騙,要看當事人是否存惡意欺詐才能確定是不是詐騙。如果當事人之間只是沒有合同,但是實際上長期合夥做生意僅主觀上就沒有非法佔有為目的,不算詐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