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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名股東未出資的法律後果

經營管理律師解答 閱讀(2.95W)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公司債權人知道隱名股東的存在,可以將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列為共同被告,請求其兩方承擔賠償連帶責任,隱名股東不能借口要求顯名股東先行承擔責任自己承擔補充責任,顯名股東亦不能借口要求實際股東即隱名股東承擔責任,而是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一起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隱名股東未出資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