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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責任主體是哪五個

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是指承擔建築工程專案建設的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勘察單位專案負責人、設計單位專案負責人、施工單位專案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
具體責任如下:
1、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不得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降低工程質量,其違法違規或不當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應當承擔責任。
2、勘察、設計單位專案負責人應當保證勘察設計檔案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3、施工單位專案經理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4、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法律依據:
依據《建築工程五方責任主體專案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規定:
具體責任如下:
1、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不得違法發包、肢解發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標準,降低工程質量,其違法違規或不當行為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應當承擔責任。
2、勘察、設計單位專案負責人應當保證勘察設計檔案符合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因勘察、設計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3、施工單位專案經理應當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對因施工導致的工程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承擔責任。
4、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檔案和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監理,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五方責任主體是哪五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