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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開工條件審查

一般建築工程施工需具備的開工條件包括以下:
1.施工許可證已獲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2.徵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3.施工組織設計已獲總監理工程師批准;
4.承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工人已到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進場道路、水、電、通訊已滿足開工要求。
法律依據《建築法》。

建築工程開工條件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