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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資訊化服務中心服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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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資訊化服務中心服務協議

社群資訊化服務中心服務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服務內容

1.應用服務:

(1)小區物業管理軟體提供:軟體功能模組包括小區管理、房產管理、住戶管理、租賃管理、辦公管理、物資管理、裝置管理、工程維修、綠化保潔、安全管理、特約服務、收費管理和帳務管理。

(2)小區管理服務主頁提供:主頁欄目內容包括小區概況、公建配套、周邊配套、開發單位、管理單位、總經理致辭、業主委員會、資訊中心、管理中心、服務中心、商務中心和小區論壇。

(3)銀行代收系統技術實施:包括銀行代收業務的資料傳送、資料接收和資料處理。

(4)小區商務系統技術實施:包括商務服務系統連結、網路支付系統提供和網路支付資料傳輸。

2.資料服務:100M伺服器執行和儲存空間。

二、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服務中心”面向所管小區住戶提供的個性服務內容的建設,包括小區資訊釋出、小區物業服務和小區商務服務,為小區住戶提供資訊、物業和商務服務。

2.負責所管小區資訊釋出的內容審查,不得在“服務中心”釋出非法資訊。

3.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收費價格和繳費方式,按時向乙方交納服務費用。

四、乙方義務

1.負責“服務中心”面向所有小區住戶提供的公共服務內容的建設,包括政務服務系統、商務服務系統和銀行結算系統,為小區住戶提供政務、商務和結算服務。

2.負責甲方應用系統的技術維護(包括操作培訓和程式修改),確保甲方應用系統能夠長期、穩定、正常執行。

3.負責甲方小區商務服務系統的接入(不包括軟體開發)。

4.負責甲方應用系統的資料備份,杜絕甲方的資料丟失。

5.負責甲方應用系統的資訊保密,杜絕甲方的資訊洩露。

五、甲方權利

1.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內,對“服務中心”二級平臺(即小區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和三級平臺(即小區物業管理平臺)擁有使用權。

2.根據自身管理需要,有權要求乙方對“服務中心”二、三級平臺軟體進行相應的調整和修改。

3.在“服務中心”接入的銀行中,有權自主選擇合作銀行實施銀行代收。

4.根據所管小區需要,有權自主選擇服務提供商建立小區商務服務系統並取得其營運收益。

5.在本協議約定的服務期滿,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與乙方續約(服務收費價格按照當時乙方的統一標準執行)。

六、乙方權利

1.擁有“服務中心”應用系統(包括一、二、三級平臺)的完整產權。

2.有權引入面向所有小區住戶提供的公共服務內容並取得其營運收益。

3.當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甲方在“服務中心”釋出非法資訊時,有權終止對甲方的服務。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或者乙方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時,視為違約。

2.甲方或者乙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八、其它事項

1.本協議的所有附件,均構成協議的一部分。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有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如發生協議糾紛,應提交當地法院進行訴訟。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