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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離婚調解不成

調解談判 閱讀(2.68W)
法院離婚調解不成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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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離婚不成怎麼辦

法院調解離婚程式中調解的結束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因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而結束;一是因調解不成,未達成調解協議而結束。對於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

對於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協議不被人民法院認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束調解程式,恢復審判,及時作出裁判,而不能久調不決,這是不合適的。

綜上所述,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財產分割的,在正式開庭之前,法院一般會進行調解。法院調解離婚案件也要收費,是正常訴訟費用的一半。對於財產分割,超過20萬的部分按照比例收費。經過調解後離婚雙方達成協議的,應該在法官的見證下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