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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他項權證需要自己去取嗎?

房產查詢 閱讀(1.89W)

他項權證是有關部門在認定核實你把房子抵押出去後發給你個人的一個證書,這是證明房產一定時間段內歸屬的重要證據。這很重要,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恰好在那個時間點有時間去自己領取證的,所以就有個問題他項權證需要自己去取嗎?

關於他項權證需要自己去取嗎?

一、他項權證需要自己去取嗎

辦理他項權證,抵押人去領件。

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登出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民法典》,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四條【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辦事須知

以獨用宗地的房地產設定抵押權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是抵押合同雙方當事人。

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權設定登記須提供以下要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查驗原件、影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或房地產權證(原件暫存);

4、抵押擔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二、領取他項權證需提供的資料:

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3、夫妻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或未婚證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委託辦理的,受託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並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不一定,你要你足夠信任對方當然也可以委託對方去幫你取證,而你只需要把領取他項權證所需要的材料準備好給對方就可以了,他項權證主要還是關於土地產權的一項證書,關於產權法還有疑惑可以詢問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