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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要他項權證的目的是什麼?

房產查詢 閱讀(5.32K)

銀行要他項權證 ,如果辦理的是房產證抵押貸款,還應同時辦理房屋他項權證,如果沒有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抵押,法律是不保護其抵押權的,如果辦理登記,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房屋進行拍賣,拍賣款優先償還銀行貸款本息。

銀行要他項權證的目的是什麼?

《土地他項權證》是土地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土地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辦理房產證抵押貸款時,借款人必須辦理房屋他項權證。因為,沒有到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其抵押權就得不到法律保護;反之,辦理了抵押登記,當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時,銀行可以將其拍賣,所得款項可以優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他項權證是等買受人的產權證辦理下來後拿到房管局辦理抵押後的產物。這個他項權證是由銀行掌握的,因為這筆購房款是向銀行申請的,所以是由銀行掌握的,他項權證是放在銀行內部,在借款人還清貸款後,會有工作人員帶上他權與借款人一起到房管局辦理登出的。

一、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

所謂他項權證,是一個土地產權相關的術語,和我們講的認股權證是兩回事。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登出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

根據擔保法第五十二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綜上所述,銀行要他項權證,他項權證是指除產權以及共有人以外,涉及房產權利的組織或團體,按揭房貸時,房屋所有權證書會載明具有他項權人的名稱,權利種類,權利範圍,權利價值,權利期間,如果他項權證未登出,房產處置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