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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證稽核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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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項權證稽核什麼意思?

他項權證稽核什麼意思?

1、他項權證稽核的意思是受理他項權登記的國家工作人員,稽核判斷申請者提交上來的材料是否符合下發他項權證的條件。對於符合條件的情形,下發的他項權證之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登出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

2、房屋他項權證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1)填寫申請表

首先辦理人需要到當地的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處領取房屋他項權證的申請表,並根據申請表中的相關要求進行填寫。

(2)到銀行審批和拿合同

填寫完房屋他項權證申請表之後,到借款的銀行進行蓋章,蓋完章之後,銀行會將房屋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交給辦理人。

(3)登記

辦理人攜帶蓋好章的申請書,以及:相關合同、房屋價值評估報告、抵押人婚姻證明、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國土資源使用權證等資料,到當地的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4)稽核資料

房屋產權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會對辦理人所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與核實。

(5)發放他項權證

辦理人的稽核通過之後,就會將房屋他項權證辦法給辦理人,辦理人將房屋他項權證交給放款銀行後,就可以等銀行放款了。

二、辦理他項權證需提供的資料

1、房地產抵押申請表;

2、抵押人身份證;

3、夫妻關係證明(結婚證或戶口簿)或未婚證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6、房屋評估報告書或抵押物價值協議書;

7、若是委託他人進行辦理的,還需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委託書。

公民若是想要辦理他項權證,需要先收集相關證明自己滿足該證件的材料,然後向有權受理辦理請求的部門提出他項權的登記請求。該請求提出後並不一定會被受理,對於他項權的登記請求被受理了的情形,受理部門工作人員需要結合申請者提交的材料等,稽核判斷是否滿足他項權證的下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