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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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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學校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大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大學 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綜合類學校物業

座落位置: 市 路

四止: 以學校外牆為基準

佔地面積: 以學校實際面積為準

建築面積: 以學校實際面積為準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所有者和使用人,本物業的所有者和全體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專案

第四條 辦公樓、教學樓、電教樓、公寓樓、餐廳的公共區域衛生保潔管理。

第五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公共部位的清潔衛生。第六條 學校內的治安管理,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大門值勤安全、校內巡邏、重點部位的值勤。

第七條 公寓樓的值班。

第八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2、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九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壹年。自 200 年 月 日起至 200 年月 日止。合同到期,甲乙雙方若無異議,本合同可續簽。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物業產權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物業公約並監督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安全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6、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條件,履行協助通知義務;

7、無償為乙方提供辦公用房及庫房,並提供水、電等保障;

8、及時支付給乙方物業管理費;

9、尊重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侮辱歧視乙方員工;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 及時完成甲方委託的管理事項,並不得妨礙甲方正常工作;

3、 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曉的甲方祕密;

4、 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監督,聽取甲方對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從事任何違法違規活動;

5、 不擅自佔用公用設施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6、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財產、物品以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 建築物內部衛生: 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2、 公共環境: 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3、 公寓管理: 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4、 安全護衛: 按照方案標準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三條 本物業的管理費用每年為 元(大寫: )

第十四條 全年物業費按月支付,甲方每月支付物業管理費 元(大寫: )

第十五條 管理服務費用標準的調整,按照《物業管理條例》和甲方增減服務區域、內容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第四章第十條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章第十一條和第五章的約定,未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切實履行合同條款,如任何一方違約,依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民法典》進行相關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據甲方委託物業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無異議,則合同續約;若有異議,期滿則合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文共5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以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因物業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部門進行調節,協商或調節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上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