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施工合同標準範本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亮化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道路太陽能路燈亮化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挖填、及土包方、預埋敷設、基礎澆注。路燈安裝等 二、 合同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 質量標準:合格。 四、 工程價款(預、決算)編制依據: (一)本工程為三類市政工程。結算方式按《____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版》、《____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版》工料單價計價的計價程式,取費按《____省建築工程施工費用定額版》,施工組織措施費費率、企業管理費費率、工程利潤費率按中間值取定。規費費率、稅金按照標準取定。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工傷保險和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用計取基數及費用率的通知》執行,材料按施工工期月份的平均資訊價執行; (二)本工程合同造價暫定為 元。 五、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簽訂,基礎工程完成,支付預算金額的50%; (二)工程燈具完成立杆,支付至預算金額的70%; (三)亮燈除錯結束,支付至總金額的95%; (四)5%的質保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後________年內付清。 六、 雙方職責: (一)、乙方應必須做到嚴格按規範要求操作、安全施工,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在施工期間若發生安全問題和意外人身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工程易耗品包括蓄電池保修期為________年,因人為、自然災害、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的損壞除外。 七、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