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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拆遷拆遷合同無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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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拆遷拆遷合同無效賠償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屋拆遷怎麼賠償

(1)以房換房。拆遷人提供與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區域、面積、成色、質量等方面大體相當或價值相當的房屋,與原房屋對換所有權。
(2)易地原拆原建,在約定的時間內,利用原房舊料,按照原房的結構、面積、質量和使用條件易地還建。
(3)易地重建拆遷入易地另建住房安置被拆遷人,雙方建立新的租賃關係,原房作價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