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房產糾紛>房屋買賣>

朋友讓我代替他籤買房押金合同可以嗎?

房屋買賣 閱讀(4.85K)

朋友讓我代替他籤買房押金合同可以嗎?

一、朋友讓我代替他籤買房押金合同可以嗎?

購房合同可以委託他人代簽,但需要提供經過公證處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即如果經過授權並辦理了相關公證,代簽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委託書需要被委託人簽字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委託書是雙方意思的表示,原則上需要受託人簽字以表示對於委託的認可,一經簽字委託即生效。 但是如果受託人沒有簽字的,受託人向有第三人出示委託書的行為也可以視為對委託的認可,委託開始發生效力,如沒有出示則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作為委託人而言,如要確保委託事項,則最好簽訂委託協議,並要求委託人在委託書上簽字,以免留下糾紛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五條 【委託代理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在日常生活中,當事人因為沒有時間或者是精力辦理一些事情,可以採用委託的方式進行辦理,可以委託跟自己有關係的親戚朋友,還可以委託一些代辦機構辦理,但是都需要簽訂委託書才可以。委託他人代辦理相關的事情,需要得到被委託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