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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天津買房子的條件是什麼?

房屋買賣 閱讀(3.24W)

外地人天津買房子的條件是什麼?

一、外地人天津買房子的條件是什麼?

外地人天津買房子的條件主要是社保繳納滿三年、繳納個人所得稅未中斷等幾個條件中的任何一個條件,就可以在天津有購買房屋的資格。

尤其是外地戶籍居民在天津買房須先滿足在本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的前提條件,同時,補繳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對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存在補繳社保費,且24個月中補繳月數不超過3個月的,視為連續繳納,可作為有效購房憑證。

個人所得稅亦是如此,對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造成未繳或補繳稅款,且24個月中未繳或補繳稅款月數不超過3個月的,視為連續繳納,可作為有效購房憑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可以通過網際網路開具、自助辦稅終端開具、辦稅服務視窗開具三種方式取得。

對於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合夥人在津買房資格也有明確認定,以被投資單位名義繳稅後取得完稅證明的,可以作為被投資單位的個人投資者有效購房憑證。

二、擴充套件資料:

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被所在單位派駐到天津工作一年以上,在天津購買自有住房且為職工家庭首套住房的,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同時,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支付不低於購房全部價款60%的首付款,貸款額度不高於其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的10倍,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

綜上所述,今年允許有能力的外地人在天津本地購買房子的門檻仍然沒有改變,只要是有定居在本地的可能性並且為本地的經濟有所貢獻的人才條件買房,由於現在房屋資源比較緊張而將條件限縮在更小的範圍內才能保證本地人在買房上不會出現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