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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住滿5年後房產證屬於誰?

房屋買賣 閱讀(3.07W)

一、公租房住滿5年後房產證屬於誰

公租房住滿5年後房產證屬於誰?

公租住在居住滿5年後,由政府優先回購,房產證屬於政府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具體的可以諮詢公租房管理部門。因為各地的規定和各地的規定是有所差異的。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優先回購,如果,政府放棄回購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公租房租賃有哪些主要優點

1、公共租賃住房有助於克服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房的弊端。首先,公共租賃住房擴大了保障範圍,有利於解決“夾心層”住房問題。因為廉租住房只面向最低收入群體,經濟適用房儘管保障物件是中等收入群體,但其價格仍然偏高,甚至部分地區的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價格相差無幾。

2、由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三者之間不能實現對接,形成兩個數量龐大的“夾心層”,即收入超過廉租住房申請標準、但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群和收入超過經濟適用房申請標準、但無力購買商品房的人群。

3、而公共租賃住房則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體出租,在保障範圍上實現了與商品房的對接。其次,經濟適用房是產權房,存在套利空間,且通過行政手段進行分配,極易誘發權力尋租現象的發生,而公共租賃住房則是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體出租住房,不存在引發上述弊端的空間或土壤。

4、公共租賃住房有益於彌補個人出租住房的不足。在我國,個人出租住房主要存在以下不足:數量少,尤其是在大城市可供出租的房屋數量遠遠不能滿足需求。

5、我國城市人口膨脹,住房資源緊缺,加之各城市紛紛出臺“限購令”,致使私人出租住房難以成為租賃住房的主體,發展空間較小;因可供出租的房屋遠遠不能滿足需求直接導致了過高的租金和“群租”現象。

6、房屋租賃專業經營機構少,出租房屋都是私人閒置房屋,出租並非首要目的,穩定性差,租賃房的居住功能存在缺陷,難以達到產權房的居家效果。與此不同,公共租賃住房則解決了個人出租住房數量短缺、運營不規範等問題,為中低收入無房群體提供數量充足、租期穩定、價格合理的住房。

綜上所述,大家選擇公租房應該要了解一些基本的事項,包括公租房的優點以及居住的條件、居住的時間等等。因為剛開始居住的時候,大家都不是很瞭解這些內容,因此忽略掉公租房租賃有哪些主要優點,可能在申請公租房過程中會遇到很多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