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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積金條件主要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 閱讀(9.02K)

一、提取公積金條件主要是什麼?

提取公積金條件主要是什麼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檔案”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程式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程式應按以下程式進行:

(一)凡是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首先應當向單位提出提取申請,由單位對職工是否符合提取條件進行初審。

(二)單位核實並出具相關證明。

單位進行核實的內容,包括是否是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的儲存餘額是否正確、是否符合提取條件等方面內容。單位核實正確後應當及時給職工出具提取證明。

(三)職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請,同時提供有關證明檔案。

(四)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在證明提取人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後,提取人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了。

可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並不狹隘的僅限於購買商品房,總體來說,在自己資金週轉特別困難而且又沒有其他解決辦法的情況下都可以使用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原本就是一筆定向存款,我們沒有必要在正常情況下提供虛假材料想方設法的提取公積金,否則是要承擔相應法律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