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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積金 閱讀(7.89K)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5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調整後,最低繳存基數不得低於2030元,最高繳存基數不得超過33765元。

深圳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5%—12%

自7月起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調整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目前,深圳市繳存比例為: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繳存基數的5%,均不得高於繳存基數的12%。

繳存基數

最低繳存基數2030元,最高繳存基數33765元。

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調整一次,繳存基數為上一年度職工個人月平均工資總額(實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超過本市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倍。2015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753元,因此本次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調整為6753元的5倍,即33765元;

2、調整後的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2015年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則本次最低繳存基數調整為2030元。

3、值得注意的是,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未超過最高繳存基數的,以該職工實際月平均工資總額作為繳存基數;超過最高繳存基數的,則以最高限額作為繳存基數。

執行期限

執行期限: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可同時申請辦理,調整後的執行期限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如果繳存單位因未及時調整而導致為職工少繳公積金的,則該單位應對7月份到實際調整當月期間的少繳部分予以補繳,切實保障職工利益。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八條(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繳存基數的5%,均不得高於繳存基數的20%。單位為職工繳納和職工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單位確定。同一單位只能確定一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綜上所述,最新的深圳住房公積金執行期限到今年6月,繳存比例為5%—12%,最低不得低於5%,最高不得高於12%。繳費基數和比例可以同時申請調整辦理。最低繳存基數是2030元,不得低於;最高繳存基數33765元,不得超過。以上就是本站小編對“深圳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問題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