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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支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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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支取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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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支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材料:

身份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本人辦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證;

(2)委託辦理的:

①受託人是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戶口簿或結婚證、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等可以證明委託人和受託人關係材料,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

②受託人非委託人配偶或直系血親的需提供委託人和受託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2、提取原因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

(1)購買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購買二手房無法提供發票的,需提供契稅完稅證明)、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2)購買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購房全額發票、所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3)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個人購房交款憑證(一式五聯未加蓋建設銀行業務章或現金收訖章)、提取人與購房人的關係證明;

(4)動拆遷安置產權住房的提供房屋動拆遷安置協議書、超安置費用部分的發票或收據(安置費直接抵扣房款的,應由動拆遷單位提供補差的書面證明)、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5)購買拍賣產權房的提供房屋拍賣確認書、購買拍賣房的發票或收據、房地產權證(發證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取人與產權人的關係證明。

3、其他證明材料

提取人獲取下列證明材料時,應向相關單位或部門提供上述身份證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證明材料。

(1)住房公積金賬戶在單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附件十六);

(2)購買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交款憑證指定收款銀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3)購買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在“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專戶”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入管封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

(4)自願繳存者提供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自願繳存戶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稽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