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去提取公積金要戶口本嗎?
提取公積金需要攜帶戶口本原件。
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1,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2,本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影印件)。
3,離休、退休證。
4,出境安居:安居簽證證明。
5,調離本行政區:調令和戶口遷移證明。
6,終止勞動關係的文書,民營企業(含外資企業)單位開具的辭退證明。
7,期房購房合同(現房、二手房契稅發票)、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當年償還貸款明細(存摺)。
8,夫妻雙方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年收入證明。
9,公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月租金憑證或經房產部門鑑證的住房租賃合同。
10,原繳存人死亡證明或戶口登出手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書;
11,提取人的書面報告和原繳存人單位的意見或證明。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或者其他證明檔案;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或者其他證明檔案;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積金對於我們勞動者來說是特別重要的,公積金是國家或者企業為職工續存的住房金額,這筆錢不但可以用於住房也是可以提取出來,因此,我們在提取這筆錢的時候一定要提交相關的材料,還有各處身份的證明,這樣相關的部門才會進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