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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契稅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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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契稅怎麼算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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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契稅怎麼算

購買第一套房,無論個人還是家庭,只要不是唯一的住房,就要徵收3%契稅。購買第二套房,無論大小和麵積是多少,必須按照4%徵收契稅。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只要上繳1%契稅;現在如果父母名下有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儘管未成年子女是第一次購房,但在該家庭屬二套房,也要上繳3%契稅。

根據新政規定,徵收機關應查詢納稅人契稅納稅記錄;無記錄或有記錄但有疑義的,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授權,由房地產主管部門通過房屋登記資訊系統查詢納稅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此外新政還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一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從10月1日起,對市民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減半徵收契稅。按照國家在房產交易管理辦法上面規定:契稅都是3%。但是第一套個人或家庭購買第一套住房的契稅是可以減免50%的(即1.5%),第二套契稅則無法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