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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寫子女名有什麼危害

房產證 閱讀(5.51K)

有的夫妻為了避免日後雙方就房屋問題產生糾紛,乾脆在購房的時候就直接將房屋登記在子女的名下,即使日後夫妻離婚,這個房子也作為是給子女的財產,而離婚夫妻不進行分割。這樣做固然有一定的好處,但也不能忽略其中的危害。那麼房產證上寫子女名會有什麼危害呢?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房產證上寫子女名有什麼危害

一、房產證上寫子女名有什麼危害

第一:孩子獨立買房時可能多付首付。

如果孩子和父母沒有共有房產,即父母房產證上沒有孩子的名字,那麼孩子成年後購買首套房時,按照政策首付三成,並可享受首套優惠房貸利率。

如果孩子在限購政策出臺前、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不超過2套,根據政策,成年後可獨立購買1套住房。有些銀行規定,這套房貸款利率可以享受首套房優惠,但首付卻可能要按照二套房標準,付七成。

第二:孩子婚後買家庭第二套房時可能交房產稅

比如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2套房產,每套面積在90平方米,如果房產份額事先不做約定的話,預設每人三分之一份額,即孩子名下已經有60平方米房產。

成年後孩子以自己名義購買首套房建築面積100平方米,按照政策,首套房無論面積多大,都不計徵房產稅。

及至孩子婚後想購買家庭第二套房,假設建築面積是120平方米,則孩子名下的房產總建築面積達280平方米,扣除小家庭一家三口180平方米的免稅面積,還有100平方米需要徵收房產稅,其中60平方米就是未成年時父母出於愛心在房產證上新增孩子名字的結果。

第三:孩子如婚後發生意外,配偶有權繼承婚前財產。

如果孩子在婚後不幸去世,其配偶、孩子和父母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逝者的所有財產,包括婚前財產。這意味著,如果孩子在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房產,孩子名下的房產也將作為遺產分割和繼承。

二、房產證去掉子女名字需要繳稅嗎

走買賣方式的話和普通人一樣根據所佔房產份額交稅,但可以通過析產份額的方式、可以免稅,如下:因是直系親屬,兩種方式供你選擇:

(一)走分家析產的程式,寫一份分家協議書(或到房管部門要一份),讓父母所有家人簽字同意析產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納手續費(每平6元和工本費80元)~~

(二)走買賣過戶程式,父母是賣方,子女是買方,根據份額費用如下:

要根據評估價格、是否滿五年、房子是否父母的唯一房子後對號交納:

1、測繪費1.36元/平方;

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

3、契稅評估額初次90平內1%、90平~140平內1.5%,超過140平或非首次3%,買方繳納;

4、所得稅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若是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減免;

5、交易費6/平方,雙方;

6、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稅5元)買方;

7、營業稅5.6%,若滿五年可減免。

當事人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分析,看究竟將房產證上寫子女名下是好處多還是壞處多,權衡之後再作出決定。當然,如果害怕因為房產問題產生糾紛的話,其實在購買的時候雙方就可以作出相應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