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產證辦理所需材料
需提供的資料 1. 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麗水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4.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5.⑴購房人已婚 ①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②婚姻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⑵購房人單身(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①身份證影印件(帶原件校驗) 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覆印件(帶原件校驗) ③單身宣告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 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⑶購房人為單位 ①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則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