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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稅如何計算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1、從價計徵
從價計徵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餘值計徵,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徵
從租計徵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徵,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徵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徵,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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