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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的中分割財產的範圍

民事訴訟 閱讀(1.11W)
離婚訴訟的中分割財產的範圍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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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中分割財產的技巧

技巧一:訴狀中不要多提財產。無理無據的主張財產,結果就是:多繳了訴訟費,沒有依據的主張被法院駁回。毫無意義。

相反,即便已經掌握的財產,也要少提,開庭時再主張,再補繳訴訟費。

技巧二:對於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儘量封鎖訊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並要採取行動。

需要申請法院調查令調查的存款等財產,要與法院協商,要求先調查後,再送達,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綜上所述,如果在離婚的時候對於離婚財產的分割有異議的,那麼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對離婚財產進行分割,而法院針對離婚財產的分割都是均等分割的,當然如果其中有過錯方的,那麼通過舉證以後證明過錯行為那麼無過錯方也是可以多分得財產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