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師會見一次收費500元是否合法?
1、律師會見一次收費500元是合法,律師會見收費是彈性的,根據案件大小和律師的經驗來收取,目前深圳收費的標準2000-6000不等;
2、律師會見需要犯罪嫌疑人委託(之前就已經委託或者通過辦案人傳達)、嫌疑人家屬委託(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是表弟,不可以委託;
3、目前,人在看守所,只能委託律師會見,家屬是無會見的。
4、按照新的法律規定,現在律師會見無需審批,只要委託就可以會見,就是說,剛剛抓進看守所律師當天就可以會見的。
二、偵查階段能會見律師嗎
1、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2、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3、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規定要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法律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訊,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現實生活當中形式型別的案件如果要委託律師的話,是分為不同的階段的,比如說由審查起訴階段,開庭審理的階段,但是不同階段的收取的費用是不一樣的,具體應當是協商確定,還有就是根據案件的疑難複雜程度進行不同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