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解答>律師文集>

通過物流聚合平臺公司退貨,貨物破損丟失,誰來擔責?

律師文集 閱讀(2.29W)

來源:中國法院網 | 作者:邵普 童晶晶

通過物流聚合平臺公司退貨,貨物破損丟失,誰來擔責?

網購收到貨後不滿意,通過物流聚合平臺公司平臺進行退貨,賣家以退回的商品破損、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簽收貨物,後物流公司丟失拒收商品。消費者在“錢貨兩空”的情況下,同時起訴購物平臺、物流聚合平臺和物流公司,賠償責任究竟應由誰承擔?

近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因貨物運輸合同引發的糾紛,最終判決由承運方物流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原告張某通過購物平臺公司購買翡翠原石毛料等,收到所購貨物後,經與賣家溝通,於2019年3月24日發起退貨申請。

被告物流聚合平臺公司通過線上系統,把訂單直接分配給被告物流公司,物流公司於2019年3月24日派快遞員上門取件,攬收成功,並按網購平臺頁面中的退回地址運輸張某指定的貨物。

2019年3月27日,賣家以退回的商品破損、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簽收貨物。後張某就貨物破損情況、理賠等,與物流公司客服進行多次溝通,未達成一致。

故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購物平臺公司、物流公司、物流聚合平臺公司連帶賠償其損失27 000元,及該損失產生的利息損失。

截至張某向法院提起訴訟,物流公司未將翡翠原石返還給張某,並稱已經丟失。

判決結果

法院生效判決認為:物流聚合平臺公司按合同義務,為張某運輸貨物匹配物流公司。經物流聚合平臺公司匹配,物流公司為張某寄送了貨物,雙方之間成立貨物運輸合同關係,張某因貨物運輸產生的相應損失,應由物流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物流公司雖稱不應適用物流聚合平臺公司與張某之間約定的賠付承諾,但物流公司認可與物流聚合平臺公司之間存在合作關係,物流聚合平臺公司通過線上系統,把訂單直接分配給物流公司,涉案運輸訂單亦由物流聚合平臺公司分配,物流公司也未就僅不適用賠付規則,提交充足證據予以佐證,或作出合理解釋,故法院認定物流聚合平臺公司對張某所作的賠付承諾,對物流公司適用。

物流聚合平臺公司履行了為張某運輸貨物匹配物流公司的義務,並不是運輸合同法律關係中的任何一方,購物平臺公司僅為張某購物的平臺,故張某基於運輸合同關係主張物流聚合平臺公司、購物平臺公司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於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