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解答>律師隨筆>

合同上只有名字生效嗎

律師隨筆 閱讀(1.39W)

               合同上只有名字生效嗎

導讀:合同上只有名字生效。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後,合同具備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應當滿足合同內容合法,且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等條件。

合同上只有名字生效嗎

一、

合同如果只有一方簽名是否生效

  籤合同只有名字是生效。一般合同在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後成立生效,如果沒有約定“簽字並且蓋章”才生效,那麼只有簽名合同是有效的。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表明訂立該合同屬於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

二、

合同有效成立要件是什麼

  合同有效成立要件是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合同內容合法,不違背公序良俗;採用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特定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特定形式的,應當採用特定形式。

三、

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區別是什麼

 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區別是:

  1.內容判斷上不一致。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訂立過程的完成,也即主體對合同的基本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合同的生效則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為使其具有法律所賦予的約束力而產生的效力。

  2.成立和生效適用規則不同。合同的成立適用意思自治原則,當事人有從事合同行為的意志自由,可以自由地選擇合同的相對人、訂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內容,依其自由意志創設權利義務關係。而合同的生效必須在國家的干預下,依法判斷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只有合法的合同才能有效。合同成立的條件只涉及到當事人之間的問題,而合同生效的條件不僅涉及到當事人,還涉及到法律的要求問題。

  3.合同的成立要求意思表示一致,即承諾的內容必須與要約的內容一致,而合同的生效則進一步要求意思表示的自主性和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