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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老公在外面有了私生子 | 原配怎樣才能保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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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單純的找小三出軌不同,老公在外面有了私生子,對原配來說,在財產上受損的可能性會非常大,並且這些損失可能無法挽回。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老公在外面有了私生子,原配怎樣才能保護自己的利益?

原配想要保護自己的利益,那麼首先要知道自己哪些利益可能受損,是怎麼受損的。

在秦嘉澤離婚律師團隊之前釋出的文章中有提到過,如果老公在婚內給第三者花過錢,是可以找第三者要回來的(參見本號既往文章《給小三買的房能要回來嗎》)。但是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也就是說,如果老公有了私生子,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老公必須要用婚內的共同財產支付私生子的撫養費。這裡的撫養費到底支付多少,怎麼支付,可不可以給私生子買保險等等,都屬於因私生子而牽扯出來的複雜問題。

另外,《民法典》第1127條還規定私生子也有法定繼承遺產的權利。所以,如果老公去世,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本來應該由原配、原配的孩子、老公的父母平分的遺產,要變成原配、原配的孩子、老公的父母、私生子共同平分。

最後,如果婚姻中對方已經和第三者生了孩子,並且長期陪伴孩子生活,那麼在孩子逐漸長大後,很多潛在的人脈資源、商業利益都有可能因為偏心重男輕女等等而交給私生子。

那面對這種情況,原配要怎麼做呢?這裡也要分兩種大的情況進行討論。

第一種,原配對老公的財產、生活等等還有一定的掌控力。簡單來說,這種情況下原配知道男方有多少財產,比如知道對方有哪些銀行卡,在外做什麼生意,比較重要的公司、商業合作伙伴、主要人脈關係等等。一般來說這種原配和男方在日常生活中還是有比較多的交流的,夫妻雙方也大概率有很複雜的商業合作、利益關係,因而在分析詳細婚姻情況後,原配一般可以掌握住談判的主動權。

那麼這種情況,原配最好在戳破對方有私生子的瞬間,要求對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將現有和未來能獲得的主要夫妻財產約定歸自己所有,這樣最起碼可以排除私生子繼承夫妻財產的可能性。

同時,對於撫養費問題,則可以交由法律解決。

在這種情況下,離婚還是不離婚,實際的決定權在原配。

第二種,原配已經喪失了對老公的掌控。比如,常年在家帶孩子、照顧老人不工作,根本不知道自己丈夫在外面做些什麼,結交什麼人,單純每個月拿一定數額的生活費——這是最危險的婚姻狀態,即使是對方出軌有私生子,在和對方的博弈中,原配也不一定能佔到便宜。

簡單來說,這種情況下離婚還是不離婚,決定權在男方。雖然按照司法實踐,男方即使是起訴離婚女方不同意,法院第一次一般也不判離婚,但是拖延不過是時間長短問題。雖然大部分這型別的原配都不願意承認,但實際上這種婚姻基本已經被宣判了死刑。【典型案例:無數在男方發家後被拋棄的糟糠之妻

這種情形下,原配想要維護自己的利益,要麼以退為進,要麼死而後生。以退為進,是指繼續充耳不聞照顧好子女和老人,將子女推到男方面前打感情牌,祈求男方在未來能好好對這幾個孩子,也祈求自己的孩子夠爭氣、夠討喜。死而後生,就是找個好律師起訴離婚。不協議離婚,是因為對方基本不可能告訴原配自己有多少財產,都是什麼樣的財產,只有起訴離婚才有可能查明白對方的財產。如果對方名下有控股公司,按照《民法典》相關司法解釋對於夫妻離婚時公司分割問題的規定,股權必須分一半給原配,這就可能會稀釋男方在公司的控制權,這樣原配才能和男方有一定的談判空間。

其實,對方有私生子基本就不可能迴歸家庭了,因為對方很難放棄這個孩子,如果男方不想要這個孩子,那麼他/她就不會出生。總的來說,原配能保全的也不過是財產,這也要具體結合對方未來發展潛力等等綜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