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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糾紛是否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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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糾紛是否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房屋糾紛是否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家庭房產糾紛案件,原則上是不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不過你可以以“經濟困難或者因突發事故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名義,向當地司法局提出法律援助申請,這或許可行。

家務糾紛,最好不要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關於拆遷中的房產登記,有相應的規定,並不是你老媽一個人說了算的,你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門反映實際情況。另外,在房產登記中,有面積登記,也有居住人口的登記,這些都是最終分配的條件。

二、需要代理的事項在法律援助的受理範圍內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

三、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四、公民申請代理、刑事辯護的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如果公民在發生了糾紛事件後,為了更好的保障和維護自己的權益,都會聘請專業律師來協助,但是如果公民符合上述的情況後,是可以向當地部門申請法律援助的,在申請法律援助時也一定要提交真實的材料和證明,如果申請成功則無需繳納任何的訴訟費和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