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律援助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的,法律援助機構要求申請人做出必要的補充或者說明,申請人未按要求做出補充或說明的,視為撤銷申請。
二、申請人應如實陳述申請法律援助的事實和情況,保證其提供的證明和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三、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援助機構經審查核實的,有權終止該項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以欺騙方式獲得法律援助的;
(二)受援人的經濟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
(三)案件終止審理或者已被撤銷的;
(四)受援人又自行委託律師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五)受援人要求終止法律援助的。
受援人應該履行哪些義務:
我們可以尋求法律的援助、但是我們要注意的是我們在享受法律援助的過程中我們也有自己要履行的義務:
1、據實提供案件的真實材料,不能謊報欺瞞;
2、配合法律援助人員的工作;
3、如果受援人通過此項案件能夠得到較大利益時,按規定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費用。
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有哪些:
在申請法律援助的時候我們要注意看看是否在不能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之中:
1、因為申請人的錯誤或者責任侵犯了別人的合法權益而引起的訴訟案件;
2、申請人不能提供訴訟案件的相關證據和材料;
3、不需要訴訟的案件而直接由行政機關處理;
4、申請人不如實提供證據,出具虛假證明來欺騙法律援助工作者;
5、需要訴訟的案件是屬於不足3000元的債權債務類的糾紛;
6、其他經過管理部門認定,法律援助機構對外宣告不受理的案件。
援助特徵
中國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徵:
1、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責任、政府的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3、受援物件為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物件。
4、法律援助機構對受援物件減免法律服務費,法院對受援物件減、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證明。
可以看出申請法律援助的注意事項是有很多的,申請法律援助的主要原因一般就是沒有能力或者沒有全部的能力來打官司的情況下才可以進行。並且我們要注意的是申請法律援助必須要有本市的居住證或者暫住證才可以,並且法律援助在涉案金額在3000以下的債權糾紛時不可以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