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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上訴案如何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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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的司法救濟制度比較完善,經濟困難群眾在參加民事訴訟案件時,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得到無償的律師服務。如果當事人對一審結果不服,還可以發起上訴,要求進行二審,同樣,二審程式中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那麼民事訴訟上訴案如何法律援助?下面我們來聽聽小編的說法。

民事訴訟上訴案如何法律援助?

一、民事訴訟上訴案如何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案件,每個程式是單獨處理的,二審會作為一個新的法律援助案件處理。申請法律援助的案件有範圍和條件限制。是否能申請可以問問一審援助的律師,援助的律師比較熟悉政策。一般情況,是可以繼續代理二審的,需要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1、申請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區縣法律援助機構直接申請援助,詳細地址和電話請參看組織機構,也可以通過網上填報法律援助申請表申請援助。

2、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

(3)申請人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勞資、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

(4)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證明及證據材料;

(5)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律援助機構自收到申請援助事項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決定;

4、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

二、申請人應向哪個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訴訟案件,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經法院解決的非訴訟法律事務,由申請人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兩個或兩個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對同一案件均有管轄權的,由最先接受申請的援助中心管轄。

三、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需經訴訟或仲裁程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大家應該知道了民事訴訟上訴案如何法律援助。按照規定,法律援助的民事案件,每個程式都是獨立存在的,也就是說一審結束後,當事人發起上訴後,仍然要按照之前的程式申請法律援助。向援助機構提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經過批准後,援助中心會委派律師參與上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