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上訴律師費一般多少錢?
上訴律師費需要根據不同案件進行收費。
第一, 代理行政案件
1、 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每件不超過3000元;
案情複雜或影響重大的行政案件,經與當事人協商,可以在以上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但上浮浮幅度不得超過100%。
2、 涉及財產關係的按民事案件收費標準收費。
第二, 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擔任法律顧問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收費
第三, 代理民事案件
1、 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案件每件收費1000——3000元;
2、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案件依照爭議標的,在規定的比例幅度內分段收費。爭議標的在10000元以內的,每次收費1000元;爭議標的在10000元以上的,收費標準計費率見《山東省民事案件分類計費標準費率表》。
爭議標的分類 收費標準費率
1--10萬元以內部分(含10萬元) 3%以內
10--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 2.5%以內
50--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 2%以內
100--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 1.5%以內
500--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 1%以內
1000--5000萬元部分(含5000萬元) 0.75%以內
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以內
二、上訴與抗訴的區別在有哪些?
(1)主體不同:上訴是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以及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抗訴是與原審人民法院同級的人民檢察院。
(2)理由不同:對相關上訴權,無須用任何理由;抗訴則需要相關的法定理由。
(3)方式不同:上訴可以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抗訴只能以書面方式通過原審人民法院進行。
(4)後果不同。只有被告人進行上訴,二審人民法院進行裁判時,要受到上訴不加刑原則的限制,抗訴則不受此原則的限制。
所以當事人如果是想要發起上訴,他想要請律師,就要看是需要對什麼案件進行上訴,如果只是普通的行政案件,那麼這行政案件一件事不會超過3000元的,只要是不涉及到財產,但如果是相對人涉及到的民事案件,他一件收費是在1000~3000元,如果涉及到了財產,那麼會根據財產的型別加收標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