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的債務能是歸誰承擔的
公司的債務歸公司承擔,由公司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股東濫用權力,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大竹律師 大竹縣律師 大竹縣專業律師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大竹知名律師 大竹法律免費諮詢熱線凌燦偉
二、怎麼查公司的債務情況 大竹縣律師事務所凌燦偉 大竹法律援助
查公司的債務情況的途徑有:
1.進行工商查詢,比對企業營業執照資訊間是否有差別;
2.進行稅務欠稅資訊查詢,獲取企業是否存在欠稅資訊;
3.可查詢全國法院被執行人資訊網站,看是否涉訴,以及是否有被執行的情況;
4.協調銀行查詢人徵信系統,獲取企業信用資訊及貸款資訊,檢視徵信報告;
5.索要三年財務報表和,並檢視明細賬。
三、公司債務追償期限是多久
溫馨提醒您,公司債務追償期限是三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向人民法院主張民事權利的時效為三年,所以公司拖欠債務的,要在債務到期三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