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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賠付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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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賠付程式
工傷事故程式
工傷事故程式根據規定

一、事故發生後,首先應及時救護傷者和採取有效的措施制止事故的漫延和

擴大。傷者要送往工傷定點醫院後,

相關部門要協調好醫院為傷者儘快得到醫治,

讓傷員減少痛苦,同時安排好護理人員,做好護理工作。

二、在救護傷者的同時,有關部門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保留現場破損部件、碎片、殘留物等物證及其位置。如因搶救傷者而需移動現場某些物品時,現場必須做好標記。

三、發生工傷事故後,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在24小時內認真如實口頭報告綜

合部,節假日順延。然後責承現場證人(兩人以上),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詳細經過、原因、傷亡人數、傷者姓名、年齡、工種、傷害的具體部位和程度等

內容,以書面的形式並簽名;如有肇事者,則肇事者也應寫出事故發生的詳細經過並簽名,報送綜合部。

四、發生事故後,事故部門需要到綜合部領取《事故報告單》進行填報,按規定要求逐級簽字後,一式兩份(可影印),一份本部門留存、另一份返還綜合部存檔。

五、工傷事故發生後,應由綜合部牽頭聯合事故部門,其它事故的發生應有

相關部門,成立3人以上的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的情況進行調查取證,瞭解事故發生的過程,從而確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對重大傷害事故的,可先做初步的調查,待傷者傷勢穩定後再作進一步的調查,然後以書面形式,報公司安全產委員會有關負責人。

六、發生工傷事故,綜合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根據傷者傷害的程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申報工傷認定的申請。

七、事故部門必須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嚴格按照“四不放過”

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有關人員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 2責任未處理不放過)的原則,把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形成書面材料報綜合部,綜合部要根據整改措施進行跟蹤落實。

八、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可根據綜合部調查的情況,必要時召集事故分析會,判斷事故的輕重,確定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間接責任和領導責任,根據各自應承擔的責任,按照《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細則》做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九、工傷職工需住院治療預支醫療費的程式。

1、傷者需要預支醫療費的,由該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代為辦理。

2、代為支款人需經部門負責人(部長以上)和綜合部簽字,然後由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稽核後報總經理籤批,再到財務部辦理支款手續。

十、工傷理賠。

1、發生工傷事故,凡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及時報告的,報告前的醫療費不予

報銷,由此發生的後果由事故部門責任人承擔。

2、職工發生工傷在得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工傷認定書後,綜合部

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工傷保險部門進行傷殘鑑定、傷殘補助等工傷保險待遇的

申請。

3、綜合部為工傷職工申報工傷保險待遇後,工傷保險部門不予報銷的部分,

由綜合部審查提出書面報告,報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可根據規定

要求進行處理賬務,屬於個人負擔部分由個人補齊款項。

十一、工傷人員停工留薪的管理。發生工傷的人員按照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

會規定的《關於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享受休假期限,工

資待遇不變;超出期限,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此項,由綜合部跟蹤管理。

十二、綜合部應將發生工傷事故的各種材料進行整理並存檔。

十三、此規定自公佈之日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