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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約定的撫養費過高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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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約定的撫養費過高應該如何處理
協議約定的撫養費過高應該如何處理
撫養費,是指負有撫養義務的一方在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被撫養人的金錢或財物,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至於撫育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負擔兩個子女(含兩個子女)及以上的,比例適當可以提高。
2、如果是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的總收入或行業平均收入,參照確立。
3、有特殊情況下,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據上述規定,子女撫育費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予以確定,如果父母雙方在離婚或者同居關係解除後就子女撫育費的約定過高了,明顯超過子女的實際需要、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經濟條件,而且又沒有提供對方的收入證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