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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許可權才能質押回購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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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許可權才能質押回購是什麼意思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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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許可權是什麼意思


1.居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科、文、衛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娛、旅等盈利性專案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在《物權法》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