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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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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
無效的民事行為或者被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主要有三種:
一、返還財產。無效的民事行為和被撤銷的民事行為,自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效力。因此,應當通過一方或者雙方返還財產,使財產關係恢復如故。
二、賠償損失。民事行為無效或被撤銷後,如給對方造成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收歸國家、集體所有。無效民事行為如屬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