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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金支付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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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金支付標準是怎樣的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金支付標準是怎樣的  
1、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2、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造成死亡的,按賠償基數的10倍支付一次性賠償金。  
3、《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4、單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賠償的,傷殘職工或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  
5、傷殘職工或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親屬就賠償數額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按照勞動爭議處理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