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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拆遷補償收入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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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拆遷補償收入稅收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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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稅收標準

個體工商戶納稅標準
1、銷售商品的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的繳納5%營業稅。
2、同時按繳納的增值稅和營業稅之和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
3、還有就是繳納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了。
4、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徵增值稅或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也免徵。
核定徵收的稅務部門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實行定期定額辦法執行,也就是按區域、地段、面積、裝置等核定給你一個月應繳納稅款的額度。開具發票金額小於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收,開具發票超過定額的,超過部分按規定補繳稅款。如果達不到增值稅起徵點的(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徵增值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