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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形能夠終止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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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形能夠終止探視權
什麼情形能夠終止探視權
探視權不可以終止,但可以中止,滿足如下法定情形即可中止探視權: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願意被探望,探望對子女產生不良影響,探望人對子女有侵權或犯罪傾向的;探視方對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響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